Today's Miraculous Signs
今日的神蹟奇事恩賜
方鎮明牧師
“Today’s Miraculous Signs” Christian Weekly (Aug. 21 to Sep 25, 05) From #2139 to #2145.〈今日的神蹟奇事恩賜〉。《基督教週 》。連續刊登於第2139期至2145期。2005年8月21日至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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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神蹟奇事的恩賜」(miraculous gifts)的存在問題在教會中引起注意和廣泛的爭論,香港有些機構甚至舉辦課程和講座教導人怎樣得著神蹟奇事的恩賜(例如香港以琳之泉使團)。某些教會(例如多倫多機 葡萄園教會每週六次的晚間聚會)更宣稱經常有神蹟奇事的恩賜的彰顯。這些特別的恩賜有時候稱為「靈恩式」 (charismatic) 的恩賜,這些恩賜包括先知說 言、神醫醫治、行異能、懂得「知識的言語」、說方言等等。
華人教會的經歷
早在二十世紀初華人教會已經談論神蹟奇事的適切性,當時代的華人牧者一般來說都感到神蹟奇事不是一個普遍的現象,在眾多華人 袖中最特殊的人物是奮興佈道家宋尚節,在一本記載宋尚節日記摘錄的書中指出,宋尚節遇到很多靈恩的經歷 (例如講道時聽眾「在地上打滾」),他第一次為人祈禱醫病是在別人極力催迫的情況下產生的 ;宋尚節的靈恩經歷並不是獨特的,當二十世紀美國靈恩運動還未開始時,早在十九世紀70年代中國北方有一位傳道人稱為席勝魔,內地會的人為他撰寫傳記,書中提及他經歷被聖靈充滿,在事奉中有趕鬼和祈禱醫病等等神蹟奇事的出現 ,這些記載似乎暗示現今教會有些人仍然具有神蹟奇事或靈恩式的恩賜。
如果在昔日的中國,聖靈曾經藉著一些人施行不同形式的神蹟奇事,這是否說聖靈在今天會向現今教會的信徒分配神蹟奇事的恩賜呢?如果答案是正確的,是否今日每一位信徒都能 得著神蹟奇事的恩賜嗎?是否現今的教會應該接納、追求和使用神蹟奇事的恩賜呢?
現今教會對以上關於神蹟奇事的恩賜問題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立 ,分別是神蹟終止論和神蹟持續論:
神蹟終止論
神蹟持續論
神蹟終止論
對神蹟奇事的理解
主張終止論的學者大多是改革宗和時代論學派的人士。終止論者認為新約聖經記載耶穌和使徒在二千年前行了很多神蹟奇事,然而,使徒時代過後,雖然神蹟奇事間中會在世上發生,但是神已經再沒有向人賜下任何神蹟奇事的恩賜 ,沒有人可以「隨意」引發這些恩賜的出現。換言之,只有使徒才擁有行神蹟奇事的恩賜,使徒時代過後,神蹟奇事的恩賜便消失了, 此,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指出 :「先知講道之能終必歸於無有;說方言之能終必停止」(林前13:8-10) 。
另外,在現今一些特殊的處境下(例如在一些福音初到的宣教工 ),我們偶然聽聞一些神蹟奇事的見證,有些人 此認為在福音初到之處,神蹟奇事的出現較為明顯 。然而,這種偶然的現象並不是說現今教會仍然擁有神蹟奇事的恩賜,乃是指出神是一位行奇事的神,祂會按自己的主權而施下神蹟奇事,但是現今世代的神蹟奇事在本質上和數量上與使徒時代使徒所彰顯出來的神蹟奇事不能混為一談,兩者的特性是截然不同的。
例如當我們比較使徒時代和現今世代的醫治恩賜,便會發現當耶穌和使徒嘗試醫治病人時,每一次都成功,(只有一次 為門徒忘記禱告而要耶穌代為醫治那位病人(可9:17-29)),並且,他們醫治病人後所產生的果效是長久的,並沒有事後復發的現象出現,但是現今靈恩派/第三波人士的醫治並未曾出現過以上的良好果效 ! 此,我們切勿誤以為世上仍然有些人具有神蹟奇事的恩賜。
葡萄園/第三波運動的其中一位主要人物狄爾(Deere)認同以上的看法,他指出在果效上現代的神蹟奇事與使徒時代截然不同:「聖經裏所有的醫治都是完全、即時及不能還原的。但這種醫治,與我們從那些聲稱醫治恩賜今天仍然有效的群體或運動所看見的不同,我們所看見的醫治是不完全的:病人只有輕微的改善,或者只是慢慢有好轉,甚至可能完全無效。」
基於以上的理解,一些終止論者批評第三波(例如韋約翰)所謂的「權能醫治」,只能醫治一些心理上、細及無法從醫學上證明的疾病。但是對於一些物理上的病(例如醫治退化的脊椎或唐氏綜合症)便無能為力了 。在多倫多機 的葡萄園教會「多倫多祝福」擔任牧師的亞諾特(Arnold) 也認同以上的見解,他指出 據他的經歷,來到台前獲得醫治的信徒,都是屬於心靈的醫治 。
巴法利(Beverley)經常參 、觀察和 究葡萄園教會「多倫多祝福」,他的結論是這教會每星期六晚的「權能聚會」所指的醫治證據都是言過其詞的:「沒有一件與『多倫多祝福』有關的現象或彰顯可以稱為神蹟,每一種彰顯都可以被人模倣,一位演員可以被僱用去參 『多倫多祝福』晚上聚會及模倣當中所有的彰顯,沒有人能 分辨這位演員與那些『真正』 受恩膏的人的分別 。」
除了巴法利(Beverley)的 究之外,很多商業機構的傳媒人士也爭相 究在「權能聚會」中出現過的種種現象,它們的結論是這些「彰顯」的現象並不是神蹟或神的超自然工作,乃是「一種被極度催 (hysteria)和內心的情緒被釋放的符號」 。 據以上的討論,現今所謂神蹟奇事的「彰顯」與使徒時代(例如使徒行傳第二、八、十、十一及十九 記載的「彰顯」)截然不同,我們找不到證據說明現今的教會仍然保留神蹟奇事的恩賜, 此,現代人不應過分熱切追求神蹟奇事的恩賜。
神蹟終止論的聖經 據
神蹟終止論者認為他們的理解是聖經支持的,雖然耶穌昔日曾賜給門徒行神蹟奇事的權柄,但是耶穌的賜與必需按著昔日的獨特處境去理解,換言之,耶穌的吩咐只單單適用於當時的獨特歷史處境,後來到了耶穌復活後,耶穌再沒有吩咐門徒行神蹟,就算在大使命中(太28:19),耶穌也沒有向門徒應許行神蹟奇事的權柄呢!
這種 應獨特的處境而作出不同的應許和吩咐在聖經其他地方也曾出現,例如耶穌昔日曾經吩咐門徒傳福音時「不要帶枴杖和口袋,不要帶食物和銀子,也不要帶兩件褂子」(路9:3-5),但是在另一個處境,耶穌卻吩咐他們要帶錢囊、口袋、衣服、甚至要買刀。 據以上的經文,耶穌確實在不同的處境中,作出兩種截然不同的吩咐,由此可知,我們切勿基於耶穌時代的使徒能 行神蹟, 而誤以為現今的教會也應該追求權能醫病、趕鬼、說 言等等「靈恩事情」的出現!
事實上,在舊約聖經中,神蹟奇事也不是經常發生的,只有在那些「特別」的歷史處境中,神蹟奇事才會出現;這種理解在新約聖經也是一樣,當「特別」的處境過後,神蹟奇事的恩賜便不再出現了, 此,在使徒時代後期的處境,神蹟奇事已漸漸減少,史密斯(Smith)指出:「新約記載最後一宗神蹟奇事是在公元50年」(徒28:3-9),當保羅乘坐的船 遇著巨風而沉沒,流放到孤島,他被毒蛇咬傷卻沒有死,並且島長部百流的父親患熱病和痢疾躺著,保羅按手為他禱告,治好了他,接著,島上其餘的病人也得蒙保羅的醫治。
公元50年後,新約聖經指出一些教會 袖病倒了,卻沒有得到神蹟奇事的醫治,例如以巴弗提在公元60年探望保羅時病倒(腓2:25-30)、提摩太在公元62年患了不治的胃病(提前5:23)、保羅的同工特羅非摩在公元64年也病倒了 ,保羅並沒有使用神蹟奇事的大能醫治他們,這似乎暗示在使徒時代末期或以後,神蹟奇事已經終止或者是已經不太明顯了。這說法得著早期教父的著作所認同, 為他們都一致地肯定神蹟奇事的出現已經不如使徒時代那麼明顯 。
神蹟奇事的功用
為甚麼終止論者認為使徒時代過後,現今教會已經沒有神蹟奇事的恩賜呢?神學家華菲特(Warfield)解釋這是由於在使徒時代,聖經的權威和使徒傳統的教訓並未正式得以確立, 此,神要藉著神蹟奇事讓人更有效認識福音,而神蹟奇事的功用主要(有些終止論者更認為這是唯一的功用 ) 是見證耶穌是基督 (注:這看法是建基於福音書(路.9 :1-2;太10:5-20)和希伯來書2:3-4的記載) 。為了達至這個目的,新約聖經中神蹟奇事非常普遍和「偉大」(例如叫死人復活),這是要讓人更容易識辨耶穌的神性、耶穌能 揭示神的國的權柄、勝過撒但的權勢(太4:23,9:8,35;10:6;16:19;約19:10-11),及使徒是耶穌所揀選的。
如果神蹟奇事只限於見證耶穌和使徒的身分,而使徒時代以後,聖經正典和詮釋聖經的使徒權威得以確立後,人可以通過聖經認識神,而聖靈又會藉著聖經(神的話)去感動人,讓人得著福音的確據,信心得以 固,在這種情況下,人不需依 神蹟奇事認識神和認識福音 ,神蹟奇事的主要功用已經被取替。 此,終止論者認為現今教會不應該過分熱切追求神蹟奇事的恩賜。
另一方面,終止論者強調雖然世上已沒有人像使徒般具有神蹟奇事的恩賜,但是神是主權的,祂可以按著祂看為好的,在「特定」的處境,讓神蹟奇事發生在世上,只是現今再沒有人擁有神蹟奇事的恩賜。史托得(Stott)這位終止論者在這方面的態度是明顯的,他指出信徒對神蹟奇事的態度應該是「不認同、不拒絕」,意思是說,我們「不認同神蹟會隨時發生」,也不認為今天有人具有神蹟奇事的恩賜,能 隨時隨地隨意施展神蹟奇事,然而,我們絕對不拒絕神蹟奇事在世上出現,史托得說:「我不期待今天神蹟會像從前那樣普遍, 為它賜下的主 是要證實神的特殊啟示,而這啟示已經圓滿彰顯了;當然,神是全權的、自由的,很可能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祂樂意行神蹟 」。
華人教會對神蹟奇事的態度
一般而論,華人教會接納神蹟奇事在現今教會的可能性,但是這是否說今日的教會應該追求神蹟奇事去見證耶穌、使徒及福音的可信性呢?香港建道神學院前任院長張慕皚的答案是否定的,他指出教會應該以宣講作為見證耶穌及證實福音的主要媒介,這方法是聖經認同的,所以教會不宜過分熱切追求神蹟奇事的恩賜,應該採取溫和的立 ,以「不追求、不禁止」的態度面對神蹟奇事的恩賜 ,並強調基督捨己愛人的精神去見證基督耶穌。
然而,一般信眾(特別是那些長久在病危和困難處境的人)都渴望得到神蹟奇事的照顧,他們是否認同張慕皚所言,毫不追求神蹟奇事的出現嗎?這種「不追求」的態度是否乎合人心的需要呢?
神蹟持續論
對神蹟奇事的理解
主張神蹟持續論的是五旬宗(the Pentecostal)、靈恩派(Charistimatic group)和葡萄園第三波人士(the Vineyard/ the Third Wave movement)、及一些同情他們的人。他們認為使徒時代以後,神蹟奇事仍然不斷存在,這是二千年來教會歷史不能絕對否認的 ,並且認為現今教會的神蹟奇事與使徒時代的神蹟奇事,在本質上、效果上及數目上都是相似的,其中不同的「是 為使徒的身分與地位獨特之故, 他們是親眼見過主的人」 。 此,神蹟奇事的恩賜在今日的教會仍然存在。
基於以上的理解,一些極端的靈恩派和第三波人士甚至認為,如果信徒患病沒有從祈禱中得到醫治,這可能是信徒對神缺乏信心,以致被現今邪惡勢力所控制 ,相反,如果信徒榮耀神,神必會使他凡事 利、生活安舒、疾病得到神的醫治等等, 為神絕對不會容讓祂的子民受苦。當然,不是所有靈恩派/第三波人士都會贊成以上這種幸福主義或超級超自然主義的觀點。
溫和的靈恩派和第三波人士(例如韋約翰)批評這種極端的論調,他們與終止論者一樣,認為神蹟奇事的出現,絕對不是 據人的努力、禱告、策略、計劃、講員等等人為 促成的,乃是 神的力量和神的主權而成就的。葡萄園教會的亞諾特(Arnold)牧師屬於溫和的第三波的 袖,他認為神蹟奇事完全出於神的恩典,他解釋這觀點可以藉著聖經士師記清楚得知,這段經文指出只有神才是一切神蹟奇事的終極 由,為了說明這真理,神自己把基甸的軍隊從三萬多人減剩三百人,然後使用這三佰人擊退米甸軍隊,神這樣做的目的是要說明神的作為不依 人的力量,乃在乎神自己的心意和能力。
神蹟持續論的聖經 據
並不是所有人都認同亞諾特的見解,例如極端的靈恩派及第三波人士對於神蹟奇事的出現是否出於神的主權和恩典有不同的見解,無論如何,靈恩派及第三波人士有一些共識,他們認為人是可以擁有神蹟奇事的恩賜,他們的論據是基於現今已經進入末世時代,「神的國」已經來臨,神的應許已經應驗, 此,信徒擁有神蹟奇事的恩賜並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注:然而,靈恩派及第三波人士需要必需注意雖然「神的國」已經臨在世上,但是「神的國」是一個既濟未濟的現實,神的能力的彰顯 而是既濟未濟的,只有在「神的國」完全來臨時,神的主權和自我彰顯才會更為明顯呢!)
醫治恩賜的聖經 據
另外,靈恩派/第三波人士一致認為教會注重神蹟奇事中的醫治的恩賜是一種 從耶穌的榜樣的做法, 為福音書經常把神的道與醫治相提並論(太10:7-8;可6:12-13;路9:1-2,6,11;10:9),聖經多處記載耶穌不僅宣揚神國的大能,在他的事奉中,有三分一時間是用於醫治人的疾病,在這些疾病之中,耶穌不僅醫治人心靈上的疾病(即人的罪),也醫治人身體上的疾病,耶穌這種事奉模式稱為「雙重模式」。
耶穌事奉的「雙重模式」並不是獨特的,在差遺門徒和70個追隨者時,耶穌不僅叫他們傳道,也要他們進行醫治、趕鬼等神蹟奇事 。除了這70個追隨者,希伯來書也確實指出使徒的事奉是一種「雙重模式」:「上帝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來2:3-4),另外,馬可福音更明確地說明,信的人都能 行神蹟(可16:17-18)(注:然而,學者指出很多關於馬可福音的良好聖經抄本並沒有記載這番話)。 據以上對聖經的理解,靈恩派及第三波人士認為今天的信徒在信仰生活中,需要跟隨「基督的樣式」,同時注重「宣講」及「神蹟奇事」的事奉。
說 言恩賜的聖經 據
靈恩派/第三波人士指出有關「神蹟奇事」的事奉,除了醫治的恩賜之外,教會還要留心先知 言的恩賜,舊約聖經一早應許人可以得著先知 言的恩賜:「舊約[約珥書]眺望將來聖靈澆灌,人人都能說 言、見異像。這不單是賜給 袖們,連販夫走卒,甚至那些權利被剝奪的(奴隸、婦女和少年人),也都包括在內 。」
新約聖經使徒行傳2:16-21指出舊約聖經約珥書的應許,已經在新約教會得著應驗, 據這應許,新約教會中每一個信徒都能 受感說 言。 此,第三波人士指出這是為甚麼今天在葡萄園教會聚會中(例如「多倫多祝福」每週六次的晚間聚會),很多人都受感說 言,並且他們說 言之前往往發出動物的叫聲,這正說明使徒行傳第二 的應許是實在的,現今教會確實有人擁有先知 言這種神蹟奇事的恩賜。
簡言之,靈恩派及第三波人士引用使徒行傳第二 去支持現今教會仍然存在神蹟奇事的恩賜,靈恩式的恩賜不僅是屬於使徒的,更可以廣泛地應用在「他們的兒女」(即是每一個信徒), 此,葡萄園教會的巨星金保羅(Paul Cain)指出教會「切勿限制上帝要給我們甚麼恩賜 」,相反,教會不僅要認識聖經,更要相信耶穌寶血的無限能力,亦即是聖靈的能力,藉著聖靈恩賜而彰顯出來 。
神蹟奇事的功用
基於以上對聖經的理解,靈恩派/第三波人士批評神蹟終止論者,說:「終止論的思維只能自說自話。他們未有仔細考慮聖經指為可行的事,人不知不覺被現代主義影響,結果引致經驗層面有缺乏,叫人不能進到完全聖靈的真實中 。」並且,靈恩派/第三波人士指出神蹟奇事的功用不會僅僅限於見證耶穌和使徒的身分, 為聖經並沒有 上這些限制,聖經也沒有否定現今可能有人擁有神蹟奇事的恩賜。靈恩派/第三波人士指出神蹟奇事不僅可以見證耶穌是神,更是復興現今教會及推展福音工作的主要元 之一呢 !很多現今的教會像是死氣沉沉一樣,教會 此應該重新注重神蹟奇事,藉此1)吸引不信者信主、也2) 使教會得以復興。
1.吸引不信者信主
基於以上對神蹟奇事的功用的理解,第三波人士(例如韋約翰) 指出神蹟奇事是一種福音 工、用來軟化不信者的偏見及 梗的心靈,讓他們能 敝開心門信耶穌 , 此,第三波的教會在舉行佈道會時,都會用一段長時間為那些期望獲得醫治的人祈禱,韋約翰指出這種「先為人醫治祈禱,然後宣講福音」的次序是正確的(這方法稱為「權能佈道」),這次序並不是暗示基督教的福音內容本身是不足 的,也沒有認為神蹟奇事是自證自明的、也沒有否定世上醫術的重要性,這次序的目的是要讓人更能感到神有醫治的大能 ,並且,神願意臨在人當中憐憫他們,這種提醒是要吸引不信者,幫助他們更容易接受福音的可信性 。 此,韋約翰認為教會不僅需要注重「宣講」,也要強調「神醫」醫治;教會的信徒不僅要學習耶穌的「道理」,更要熱切追求神蹟奇事的恩賜,在今日的時空中,藉著祈求神蹟奇事的出現,藉此與撒但爭戰。
簡言之,第三波人士認為神蹟奇事的功用在今日教會中是不可或缺的,「神蹟」和「宣講」是相輔相成的,必需取得平衡 。
2.使教會得以復興
聖靈(亦即是耶穌的靈)是向教會賜下「靈恩式」的表現恩賜的主角,按此,一些靈恩派人士指出教會應該讓聖靈自由運行,讓聖靈隨意感動信徒及向他們賜下不同的「靈恩式」恩賜或聖靈的能力,也讓信徒按感動追求先知 言、說方言等「靈恩式」恩賜,這樣,信徒的宗教經驗能 豐富起來,教會生活便能變得生氣脖脖,教會也 此而得著復興。
為了達至這個效果,潘嘉樂提出教會信徒必需復興靈恩生活,並向神祈禱,說:「讓我們求上帝打 我們的平靜,使我們得著驚喜、復興和力量。讓會眾得著改變,在他們當中湧流著 讚和盼望。主啊,賜我們新的膏抹、更新的洗,並且把隱藏的力量釋放出來。我們極需要聖靈大能的彰顯,使福音得以傳開 。」
雖然潘嘉樂在這裏強調人要注重靈恩生活,但是很明顯他所說的並不是鼓勵人再次追求超自然或超科學的神蹟奇事,事實上,很多靈恩派/第三波人士並沒有 持今天的神蹟奇事會像耶穌時代那樣普遍,但是他們強調信徒必需容讓聖靈隨意在人心裏面工作,並且在聚會中熱切期待和祈求神蹟奇事的出現,這好像說神蹟奇事會隨時隨地不斷發生似的,靈恩派/第三波人士相信這種期待會為教會帶來復興。
上面我們討論過神蹟終止論和神蹟持續論對神蹟奇事的理解、聖經上 據及功用。究竟誰是誰非呢?我們是否有必要追求神蹟奇事的恩賜呢?要回答這問題,我們可以分開兩個角度回答:首先我們暫且不要爭論究竟神蹟終止論或神蹟持續論比較正確,我會在下一篇文 (「今日的先知 言的恩賜」)才探索是否今日仍然有人具有神蹟奇事的恩賜,現在我只想指出就算今天仍然有人具有神蹟奇事的恩賜,但是聖經並不鼓勵人追求神蹟奇事的恩賜或靈恩式的「表現恩賜」,相反,聖經注重的是要人追求得著「屬靈恩賜」,我們會說明這觀點如下。
不宜過分追求神蹟奇事的恩賜
在基督徒生活中,所有人(包括神職人員和信徒)都必 認識「屬靈恩賜」是神(在基督裡)賜與每一位信徒的(林前1:4-5,7),為的是要 就聖徒,各盡其職。換句話說,屬靈恩賜是神賜與人的合適技巧和能力,使他們成為各種不同的 袖或工人,有效地事奉神和回應神的要求。當每一個信徒盡力運用屬靈恩賜時,其他信徒便會得著益處,神的名字也會得著榮耀。從這角度來說,信徒必需追求屬靈恩賜。然而,究竟聖經所說的「屬靈恩賜」是指到甚麼意思呢?要回答這問題,我們必需澄清「屬靈恩賜」和神蹟奇事的恩賜(即靈恩式的「表現恩賜」)的分別:
靈恩派的極端
今天靈恩派/第三波人士特別強調信徒必需追求「神蹟奇事的恩賜」,亦即是追求一些「不尋常」或具有特異功能的「表現恩賜」(sign gifts),例如醫治、趕鬼、說 言、說方言和翻方言的恩賜。然而,聖經並沒有特別提出或貶低靈恩式「表現恩賜」,當保羅在羅馬書12:6-8提及恩賜時,並沒有把恩賜劃分「尋常」和「不尋常」兩類,亦即是沒有劃分「屬靈恩賜」和「表現恩賜」兩類,保羅是隨意把兩者混合討論 。保羅的觀點是清楚的,他並沒有特別看重靈恩式「表現恩賜」,也沒有建議人追求這些「表現恩賜」,其理由有三:
品 上的「屬靈恩賜」較「表現恩賜」更為重要
第一、那些高質 的表現恩賜或能力並不一定是聖經最為關注的,聖經強調的乃是那種能 使自己和別人一同得著屬靈益處的恩賜(亦即是能 建立人的品 或增進神與人的關係的屬靈恩賜)。 據聖經的教導,這些「屬靈恩賜」(例如 拉太書5:22-23所記載有關愛心,忍耐、公義等等道德品 )比較「表現恩賜」更為重要,如果人疏忽前者,這會使人陷在保羅所責備的哥林多教會的景況中。哥林多教會很多信徒都有表現恩賜,但是保羅指責他們不屬靈和不成熟,只能渴牛奶而不能吃固體食物,從保羅的指責中,我們得知基督徒不應過分注重靈恩式「表現恩賜」過於品 上的「屬靈恩賜」,亦即是聖靈的果子。
事實上,在感覺上被「聖靈充滿」,以致說 言、甚至被聖靈擊倒在地上等等現象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有些心理學家或催 專家揚言他們有著這樣的本 ,也可以教導人學習這些行動。然而,要活在聖靈之中,結出聖靈的果子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有那些真正被聖靈充滿的人才可以這樣做到。
然而,有些人沒有認識聖經何等注重品 上的「屬靈恩賜」多過「表現恩賜」,他們過分強調或追求表現恩賜,有些人甚至認為那些越能 在行為上表現屬靈的人(例如, 導才能,推動活動的技巧與成果),就越是聖靈充滿的人,特別是那些擁有「不尋常」或「超自然」能力的人就越是屬靈和越有道德,這種觀點是錯誤的。
神有時候喜歡使用在表現上不及水準的工作
第二、表現恩賜並不一定是神喜歡使用的方法,很多時候神可以使用一些在表現上不及水準的工作去成就祂的心意,「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林前1:27-29),為的是要讓祂的榮耀得著全然高舉,由此可知,聖靈激動人在生活中發揮出來的不是那些神蹟奇事的「表現恩賜」,乃是關於品 上的「屬靈恩賜」。使徒保羅深深明白這方面的道理, 此,雖然他曾經具有神醫醫治等神蹟奇事的恩賜,但是他說:「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林後12:9;參4:7)。」
「表現恩賜」並不是長久的
第三、聖經指出靈恩式「表現恩賜」或神蹟奇事的恩賜是不可 的, 它們只是一些「暫時」(並不一定會長久與人同在)的狀態,為的是要成就神的旨意。聖經甚至告訴我們那些擁有「表現恩賜」的人並不一定是得救的,我們可以從先知巴蘭、以色列王掃羅和出買主的猶大的生平中可以證明這論點,他們雖然能 彰顯某些表現恩賜,但是他們最終都未曾得救。由此可知,品 方面的「屬靈恩賜」比較「表現恩賜」重要。
保羅深深明白這個道理, 此,當他為到腓立比教會祈禱的時候,保羅沒有期望腓立比人有更多的表現恩賜、說更多的方言、或行更多的神蹟,他乃是祈求腓立比人「……..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為甚麼保羅這樣祈求呢? 為保羅認為信徒最值得注重的是「能分別是非(或作:喜愛那美好的事),作 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並 著耶穌基督結滿了仁義的果子」。(腓1:9-11)。
三、切勿走到另一個極端
以上我們指出不要過分追求「表現恩賜」的原 ,靈恩派/第三波教會沒有注重聖經這方面的教導,在崇拜會中往往強調信徒要追求「表現恩賜」,結果,引致一些錯誤和混亂的情況。 此,有些批評靈恩派/第三波教會的人走到另一個極端,鼓勵信徒盡量避免經歷聖靈或聖靈的臨在。
我個人認為這種態度的教會比較強調靈恩式「表現恩賜」的靈恩派/第三波教會更不可取, 為靈恩派/第三波教會的聚會可能是混亂的,其表現可能是不成熟的,但卻是活出生氣和長進的教會;相反,一間不積極追求「聖靈的臨在和帶 」的教會是 懶、沉睡、冷 的,這類形的教會只是一個墓園而已,這教會雖然是井井有條,有規有序,但卻沒有甚麼了不起, 她缺乏教會生活中最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信徒在參與聚會時所必需注重的----「活力、生氣和期待神的恩典臨到教會和信徒的生命」。
如果信徒在教會生活中沒有注重追求「聖靈的臨在和帶 」,教會每一次的聚集和敬拜就只會是一種應酬式的「例行」聚會,大家都是存著乘客心態,勉強到來聚一聚,並沒有期望神的祝福和聖靈的感動,這種教會可能會使人感到「安穩」、「沒有重擔」、甚至「沒有憂慮」,但卻是較靈恩派教會更不像神理想中的教會呢!
試想這樣一間過分「安穩」的教會,神更新的火焰可以怎樣把它重新燃點呢?聖靈那種奮興人心的音符可以怎樣再次被彈奏出來呢?人無能力改 這種乘客般的「安穩」心態,我們只有在神面前呼求,存悔改的心,求神的靈感動我們,讓我們向神發問:「神啊!究竟我可以作出那種改變,神的靈才會更有效燃點我的生命呢?」 。當我們這樣發問時,目的是要尋求神,讓神的祝福和聖靈的能力可以毫無阻隔地傾倒在我們身上。
如果神的靈真的再次感動我們,教會便能得著「活力、生氣和期待的精神」,信徒便會視每一次的聚會是一件大事,每一次到來參 聚會都大有準備而來,存著熱切和興奮的精神,準備為神獻上禮物,當每一個人都熱切為神獻上自己的禮物,情況可能是「混亂」的,但卻是使人興奮的, 為我們知道這混亂現象是由於人的生命被神的愛激勵而產生的, 此,這些混亂比較屬靈的冷 更為優勝!
當我這樣說時,我是想起聖經中哥林多教會的情況,哥林多教會的公開敬拜聚會是非常混亂的,當中的信徒濫用了靈恩式表現恩賜,自高自大,互相誇耀,在聚會中不按秩序隨時發言,這種種混亂使人憂慮,所以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首先他感謝神,讓哥林多教會充滿恩賜(林前1:4-7),然後,保羅責備哥林多教會製 出很多麻煩和混亂的事情,教導他們如何恢復應有的秩序在教導的過程中,保羅沒有反對聖靈在他們身上的感動,也沒有阻止他們正在改變教會過往的習慣,也沒有抑壓「靈恩式」的表現恩賜,他只是要求有秩序地進行(林前14:40),好讓先知 言、方言及知識的語言等「靈恩式」恩賜可以更有秩序地流出 ,讓聖靈改變他們內心後所感受到的喜悅之情能 有效地表達出來。由此可知,保羅一方面禁止混亂的出現,另一方面鼓勵他們存著熱切期待的精神讓「聖靈臨在和帶 」。
據保羅這種「繼續鼓勵,但又禁止混亂」的教導,我想教會應該廣意地理解「神蹟奇事」這詞,不應狹意地把它理解為一些「外在」的超自然和特殊事件(注:就算是靈恩派人士對於甚麼事情才屬於「外在」超自然和特殊事件並沒有一致的看法 ),這樣,便能避免過分追求「靈恩式」表現恩賜,也不會走到另一個極端,以致人不太主動追求經驗聖靈的臨在和帶 。
從廣意的理解,「神蹟奇事」這詞是指到一些事情「給人有非凡的印象,使人愕然地停下來;他們被稱為『神蹟』是 為神仍然活著,祂對觀察者的憐憫和審判會持續。 此,神蹟的定義不是來自一個哲學系統,乃是來自他們帶給觀察者的衝擊及影響 。」 據這個對神蹟奇事的廣意理解,我們嘗試跳出神蹟終止論與神蹟持續論的激烈爭論,並且指向一個共識,就是以上兩種觀點同樣鼓勵信徒「熱切」追求廣意的「神蹟奇事」的出現,重新關注如何讓聖靈更有效臨在教會之中。
有關聖靈如何臨在教會的見解,我們要指出,聖靈和神的話(聖經)是息息相關,緊緊地扣住的,凡是注重「聖靈的臨在」的教會也必 讀神的話,當我們專心 讀神的話,等候神的臨在時,聖靈就必感動我們,使我們活出活力和生氣的基督徒生活。初期教會教父愛任紐(Irenaeus)清楚指出聖靈和神的話是密切相關的,神做事時必然使用一雙手,這雙手就是聖靈和神的話。 此,一間復興的教會不僅注重如何引發聖靈在崇拜會中臨在信徒身上,也會把神的話釋放出來,使人確實認識神,真正認識神的人必然被引導進入敬虔當中,讓聖靈臨在人的心裡。當信徒參與這類形的崇拜,信徒便能更有效地經驗廣意的「神蹟奇事」發生。
重點與目的
對神蹟奇事的理解可以分為神蹟終止論和神蹟持續論,這兩種理解都嘗試從聖經中找尋 據,支持他們的看法:
1.雖然神蹟終止論認為神蹟奇事仍然不定規地發生在世上,但是今天已經沒有人具有神蹟奇事的恩賜,並且使徒時代和今天發生的神蹟奇事在本質上、效果上及數目上是截然不同的。神蹟持續論反對這見解,認為今天仍然有人具有神蹟奇事的恩賜,並且使徒時代和今天發生的神蹟奇事在本質上、效果上及數目上是相似的。另外,神蹟終止論認為神蹟奇事的功用是要見證耶穌和使徒的身分、及福音的可信性;但是神蹟持續論認為現今教會對神蹟奇事的追求,可以幫助不信者信主,及幫助教會得以復興。
2.就算今天仍然有人具有神蹟奇事的表現恩賜,聖經指出人不宜過分追求這些「表現恩賜」, 為品 上的「屬靈恩賜」較「表現恩賜」更重要,而「表現恩賜」並不是長久與人同在的,並且有時候神喜歡使用一些在表現上不及水準的工作去成就祂的心意。
3.聖經指出人不宜追求神蹟奇事或靈恩式「表現恩賜」,但是聖經強調信徒在教會生活中需要認真追求「聖靈的臨在和帶 」。
